1、熱帶海洋生物資源利用與保護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為了保證實驗室的财産不受損失,保證科研、行政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保證全體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學校安全保衛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實驗室人員須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和設備使用規定。
3、不準随便丢棄、傾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及其廢液,需按有關規定處理。易燃易爆化學藥品應設置專用儲存庫房,在實驗室中的存放量不準超過一個星期的實驗用量,必須随用随領。
4、劇毒物品應統一購買、統一存放。存放劇毒物品須用保險櫃和鐵櫃,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實驗人員必須當日向保管員領取,當日使用。剩餘部分須立即交還保管人員妥善保存。一旦發現丢失,必須立即查找,同時向學校保衛處及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護管理的規定。
6、實驗室人員在進行試驗研究工作和具有潛在危險的操作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如穿工作服、戴防護眼鏡、穿防護鞋、戴防護手套等,并嚴格按照規範的操作步驟進行。
7、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動。值班人員應學會使用消防器材,管好消防器材,積累消防經驗,有情況及時通知辦公室工作人員。重大問題要迅速報學校保衛處或派出所。
8、不準擅自拉接電線、改裝電路、增加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以及自行加大線号和保險絲。
9、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必須鎖門、關窗、關水、關氣和關閉除冰箱培養箱之外的儀器設備和電源。
10、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做飯、住宿、聚餐和跳舞等。
11、節假日需明确安排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要經常巡查,在鎖門前應檢查門窗、電源等是否關閉。發現有盜、火、水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工作人員。重大問題要迅速報學校保衛處或派出所。
12、凡攜帶物品出門,必須持實驗室開具的“攜帶物品出門許可證”,方可出門。
13、實驗室工作人員每人隻能持有所在實驗室的鑰匙,不得自行複制其他實驗室的鑰匙。實驗室工作人員丢失鑰匙,需要用值班室的備用鑰匙另配鑰匙時,須經辦公室同意。
14、流動人員結束工作離開實驗室時,須将鑰匙交回辦公室。
15、每個房間必須有一把鑰匙集中在辦公室,以備萬一時使用,平時任何人不得使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認真保管好各房間的鑰匙,不得丢失,隻能将鑰匙用于防盜、防火、防水等安全保衛工作,不得另作他用。需要換鎖的房間,工作人員應将一把新鑰匙交到辦公室備用。
16、本實驗室工作人員(包括客座人員和學生)應尊重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值班人員,配合值班人員工作,嚴格遵守安全保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