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學生評優管理規定
作者 :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時間 : 2020年03月13日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努力實踐,奮發向上,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優項目及比例
1.先進班級,占班級數的10%;
2.三好學生标兵,占學生人數的3%;
3.三好學生,占學生人數的8%;
4.優秀學生幹部,占學生人數的6%
5.優秀畢業生,占畢業生人數的3%;
6.單項獎,占學生人數的8%。包括科技創新獎、宣傳創作獎、自立自強獎、服務奉獻獎,各占學生人數的2%,
二、評選條件
(一)三好學生标兵條件
凡綜合測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5%名,且考試科目成績平均90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少數民族學生每項條件相應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績在“及格”以上者,可以評選三好學生标兵。
(二)三好學生條件
凡綜合測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10%名,且考試科目成績平均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體育成績65分以上(少數民族學生每項條件相應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績在“及格”以上者,可以評選三好學生。
(三)優秀學生幹部條件
(1)綜合測評中思想品德表現綜合分在全班名列前20%名。
(2)學年的考試成績平均75分以上(少數民族學生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績“及格”以上。
(3)對承擔的學生幹部工作認真負責,工作表現出色,模範遵守校規校紀,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
(四)單項獎條件
1.科技創新獎
(1)綜合測評中學業表現綜合考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20%名;
(2)積極進行科技創新研究,發明獲國家專利者;
(3)積極參加大學生“挑戰杯”大賽和各類科技、學術競賽活動,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或獲得校級獎勵,成果突出者;
(4)撰寫專業學術論文或實驗、實踐、調研報告,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期刊公開發表,或撰寫專業理論著作由省級以上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者;
(5)其他科技創新成果突出者。
2.宣傳創作獎
(1)綜合測評中學業表現綜合考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20%名;
(2)在省級以上媒體或刊物上發表較高質量的文藝作品一篇以上者;
(3)在省、地市級電視台、電台、報紙等媒體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消息、通訊等較高高質量新聞作品一篇以上者;
(4)出版個人文學作品專著者;
(5)擔任文學社團負責人,負責創辦、編輯高質量的社刊二期以上者;
(6)在院報上積極發表文章,或積極向院廣播站投稿,表現突出者;
(7)其他在宣傳創作工作或活動中表現突出者。
3.自立自強獎
(1)綜合測評中思想品德表現綜合考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20%名;必須是經認定的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勤儉節約;
(2)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全班前15%,但未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者;
(3)積極參加或組織同學勤工儉學,表現突出者;
(4)自立自強,積極向上,表現突出者。
4、服務奉獻獎
(1)綜合測評中思想品德表現綜合考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20%名;
(2)雖未擔任學生幹部,但積極為學校、二級學院工作服務,表現突出者;
(3)應為注冊志願者,積極組織、參加各類志願服務活動并取得一定的服務時長,表現突出,獲得廣泛好評者;
(4)積極參與社會工作,為社會做出較大貢獻,獲得社會廣泛好評者;
(5)見義勇為、拾金不昧,表現突出者;
(6)在各類文體比賽中,獲得省級獎勵,為學校争得榮譽者。
(五)優秀畢業生條件
1.綜合測評成績在全班名列前5%名。
2.思想進步,關心國家大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能模範地執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學習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科考試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考查成績及格以上,體育成績達标。
4.四年制本科畢業生必須是:有兩年以上(含)被評為“三好學生标兵”或連續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有兩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大學期間思想道德表現特别優異,或在學科競賽、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學生幹部工作等方面表現特别突出的學生。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優秀。
5.專升本畢業生必須是:有一年被評為“三好學生标兵”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有一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本科期間思想道德表現特别優異,或在學科競賽、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學生幹部工作等方面表現特别突出的學生。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優秀。
6.專科畢業生必須是:有兩年獲“三好學生标兵”或“三好學生”稱号,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有一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大學期間思想道德表現特别優異,或在學科競賽、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學生幹部工作等方面表現特别突出的學生。畢業實習成績優秀。
7.積極參加文體活動,身心健康。
(六)先進班級條件
1.班委會組織健全,精誠團結,分工明确,責任清楚,與團支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創造性地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2.班委會成員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工作認真負責,領導核心作用好,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同學中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享有較高的威信。
3.每星期能召開一次班委會,每月能召開一次班會,每學期能認真總結一次班委工作。
4.班級學習氣氛濃厚,同學學習刻苦,态度端正,遵守課堂紀律,無無故曠課、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
5.同學在校園、宿舍内團結互助,文明禮貌,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愛護公物,講究公德,個人衛生及環境衛生均好,并杜絕賭博、酗酒、鬥毆等現象。
6.能針對同學們的特點,定期開展深受大家歡迎的多種文體活動,并注重活動的内容與格調,寓教于樂,業餘生活健康活躍。
7.班級團員注冊志願者率應為100%,且能定期組織同學參加公益勞動,經常開展青年志願者活動。
8.全班同學學年課程學習成績不及格率不超過3%人次。
9.全班同學沒有受警告(含)以上處分。
10.全班積極開展體育鍛煉,有95%以上的同學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
三、評優時間
各項評選于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畢業班于畢業前)由各二級學院組織進行,評選名單及有關材料于9月25日前(畢業班于6月25日前)送學生工作處審核,報院分管領導審批。
四、獎勵辦法
1.對“三好學生标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單項獎獲得者,除在全校範圍内表彰、頒發證書外,分别對獲獎者發給獎學金,材料存入個人檔案。
2.表現特别突出者,可同時授予兩項以上榮譽,但隻頒發一項獎學金(取最高金額的獎項)。
3.對先進班集體,除校内表彰外發給獎狀和300元獎金。
4.畢業生獲得各獎項,學校隻發給獲獎證書,不發給獎學金。
5.如獲獎學生欠繳學校學雜費,在其所獲獎學金中扣除。
五、凡受到學校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者不得評為“三好學生标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各單項獎。
六、本辦法由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瓊州學院學生評優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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